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10月19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央视十二套《道德观察》栏目“信仰与力量”专栏播出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莎姐”办公室主任梅玫和她的团队先进事迹。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此次节目讲述的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梅玫和同事们成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通过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让普法宣传深入校园,让更多的孩子知法、守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未检工作中不断创新,用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感人故事。
观看结束后,大家以党支部为单位,对“莎姐”未检团队的先进事迹展开了讨论。
第一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书记 蔡杨静:
梅玫检察官用“从爱出发”的办案的理念,让我感动。从我入院开始就接手了未检工作,从爱出发的办案理念,让梅玫不仅帮助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让未成年被害人重新走出阴影。
坚持对未成年人“多做一点”的工作思想,更是让我感触颇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习梅玫主任“从爱出发”,多做一点,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检察的能动履职,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用心用情为民办好实事。
第二党支部
第二党支部书记 李诗灿:
梅玫从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成长为党的“二十大”全国党代表,得益于从检19年来孜孜不倦的努力奋斗,这应验了“伟大来自平凡”这句耳熟能详的谚语。
我想,作为新时代的干警,对待英雄模范应当有羡慕和崇敬的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检察工作应当有执着和热爱的态度,我们应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自己的工作,学会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对照先进寻找差距,并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足短板,争取迎难而上,再创事业新辉煌。
第三党支部
第三党支部书记 黄娟:
通过学习“莎姐”和其团队的先进事迹,我深刻体会到他们 用法律和爱心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再结合到自身岗位中,我作为第五检察部的主任及员额检察官,严格履行生态刑事案件办理职责,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民生。作为第三支部书记,应落实党建责任,积极开展及参与支部活动,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利用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意识,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形象。
下一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学习先进事迹与为民司法办案结合起来,不断汲取奋进力量,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