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房地产
办理权属备案事项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84号)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43号)的要求,建瓯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和使用的土地及办公用房因资料缺失等原因,短期内无法补办相关手续和不动产权登记的有:土地计1项,总面积8589平方米;房屋计2项,总面积6524.78平方米(详见附件)拟办理权属备案。现按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建瓯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反映。反映电话:0599-3729089,0599-3729137
附件: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权属备案确认表
2、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权属备案确认表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