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日前,建瓯市检察院组织3名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和2名新入额检察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勇监誓。
仪式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晓玲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明辉等同志的任职决定及詹尔贞、黄超同志的入额决定。
检察官们举着右拳,庄严宣誓。用铮铮誓言表达了他们尊崇宪法、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的坚定决心。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其目的是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勇首先对3名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和2名新入额检察官表示祝贺,并提出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要始终把讲政治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遵循、第一标准、第一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德、一种追求,做到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把工匠精神发扬到极致。
三要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业务专长,深入挖掘工作潜力,把满腔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
四要做严以律己的表率。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断完善个人职业操守,加强个人作风建设,恪守职业道德,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