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建瓯市平安指导员出征仪式在建瓯市闽源文化广场举行,建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志远出席,建瓯市检察院11名平安指导员代表参加此次出征仪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华在出征仪式上为法院代表、检察院代表、公安局代表授旗,并表示,全市各平安指导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平安指导员”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出征仪式结束后,建瓯市检察院召开平安指导员工作部署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晓玲再次向平安指导员代表传达建瓯市委政法委员会对平安指导员工作的要求。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志远就如何做好平安指导员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平安指导员工作的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就是维护大局,也是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更是践行为民宗旨的体现。
二是要密切与党委工作联系,在党委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经常性地与乡镇党委、挂点领导沟通工作,明确工作要求。
三是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赵晓韵
责编|张一昕
编审|胡晓玲
版权所有: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3729085 举报邮箱:448007214@qq.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