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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时间:2023-12-08  作者:建瓯检察  新闻来源:建瓯检察  【字号: | |

“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检察的基本职能,也是行政检察最鲜明的履职特色。

今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的通知》,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深入贯彻《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围绕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保护开展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治理难题,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建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行政检察担当作为。

聚焦道路安全"切口"

出租车是重要的服务窗口,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社会上的出租车出现非法载客,拒载、哄抬价格等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建瓯市检察院对有效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意见,经综合审查后向建瓯市交通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出租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整改,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调取道路交通部门等6家行政单位共300余件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查扣冻”不规范、无权处罚、未处罚、一罚了之等问题。据此将发现的问题一一立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该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最后我们将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纳入我市平安建设考核,以此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国欲表示。

守护农产品安全“屏障”

2023年2月,建瓯市检察院在正常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对黄某涉嫌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没有及时给予行政处罚。经过检察官对此案的调查核实,立即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围绕假农药的危害和是否应该给予行政处罚展开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假农药危害民生民利,应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向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当事人当场认错,“我愿意接受处罚”。

“我们接受监督意见,立即对此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根据本次听证会的要求,举一反三,切实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民生民利保驾护航。”听证会后建瓯市农业农村局代表表示。

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近日,建瓯市检察院因一起涉嫌销售“假种子”案对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认为该局认定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农业农村局应不予行政处罚,需进行撤案处理,并对其公司加强引导。

“涉农案件无小事,种子安全不仅仅关系到农民的收成问题,更是关系到国家大局。我们在办理涉农案件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必须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加强种业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共立案监督9件,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整改。

消除市场安全“隐患”

“根据检察建议,排查出的19个,非法加油点现已全部关闭,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长效管理。”近日,在建瓯市某镇的一条国道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2023年,建瓯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成品油安全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对成品油的储存、运输、销售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先后走访国营、私营加油站,调取行政机关执法材料。通过调查发现,许多加油站未经许可存储、运输、经营成品油,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地方财政减少,更因其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重大大全隐患。

对此向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建瓯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会同该院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落实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督导检查。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建瓯市检察院开展专项工作过程中,深入成品油销售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及“八号检察建议”精神,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强化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企业合规安全经营。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瓯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服务保障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担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责使命。



供稿 | 潘贤晨

编辑|张一昕

责编|李雅英

编审|彭国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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